香港旅遊業議會加強保障旅客措施

香港旅遊業議會於2015年12月31日召開記者會,表示將於明年元旦假期期間(2016年1月1日至3日),加強的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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措施包括:

  • 接載入境團旅客的旅遊車,必須展示旅行社牌照號碼及旅行團的團號,以便旅客核實香港的旅行社是否持有牌照。
  • 在香港負責接待入境旅行團的導遊,必須持有由議會發出的有效「導遊證」,並且必須於接待團隊期間,於襟前佩戴「導遊證」。
  • 旅行社必須在內地入境旅行團旅客抵港後,立即經導遊向每名旅客派發在港期間的詳細行程表,其中必須清楚列明膳食、住宿、交通、遊覽、娛槳購物等詳細資料。
  • 由2016年1月1日起,收緊「入境旅行團(登記店舖)購物退款保障計劃」的規定,將《商品說明條例》等法例的要求納入計劃,使那些被法庭裁定違法的登記店舖,如案情非常嚴重,會被撤銷登記資格。根據上述計劃,內地入境團旅客在已向議會登記的店鋪購物,如對所購貨品不滿,並於購買日起計六個月內提出退款要求,可獲全數退款的保障,但貨品必須沒有損壞或損耗。

議會也會在元旦假期期間,增加在各景點及登記店舖的巡查次數,確保入境團旅客的權益得到充份保障。

新指引加強保護旅客權益,用意當然很好,但業界反響也非常大。希望業界為了大家益處以及香港旅遊業的聲譽着想,平息任何糾紛。